一、
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30日臺教師(三)字第1130011169號函辦理。
二、
為落實校本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運作與成效,協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課程與教學,強化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推動社群之能量,爰教育部委請臺北市立大學辦理旨揭計畫。
三、
旨揭培訓計畫於本島(北、中、南及東區)及離島地區(澎湖縣、連江縣及金門縣)分別辦理社群召集人(講師)增能回流培訓課程,請貴校鼓勵曾參與教育部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初階、進階或高階講師培訓課程,並取得認證之公(國)私立中小學教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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