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
依據「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(市)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」及「桃園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」辦理。
二、
本案參加對象及實施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,送件作品應為112學年度(112年9月至113年5月)產出之作品,並於113年5月15日至113年5月21日(以郵戳為憑)備齊相關資料,寄至楊梅國中秀才分校訓導處林湘婕教師(326020桃園市楊梅區秀才路919號,連絡電話:03-4756261分機311)。
三、
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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