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主旨: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一案,請依限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申請
貳、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9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22604519號函 辦理。
二、為簡化旨揭補助之申請及審查作業流程,教育部於美感教 育資源整合平臺提供線上申請,申請者不需加入會員即可 申請。
三、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為: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 (https://aew.moe.edu.tw),進入藝拍即合「找補助」 項下選擇【我要申請】後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表件(包含 活動申請表-甲表總表(需用印)、乙表申請計畫表、丙表 經費概算表(需用印)及活動計畫書)。
四、線上申請期間說明:
(一)113年1月:受理申請3月至8月辦理之活動。
(二)113年7月: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
(三)受理申請及補件截止日期分別為1月31日及7月31日下午5 時,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及完成補件,系統將關閉,不予受理。
五、請貴校若欲申請旨揭補助案件,請於上開受理線上申請期 限內,完成填報作業,請免再送紙本相關申請資料到部。
六、申請者倘為國立及私立各級學校,請逕至網站申請;至申 請者為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之所屬機關(構),請於填 寫申請表件時,務必留下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承辦人聯絡資 訊(縣市窗口承辦人姓名/電話/email信箱),俾利前開機 關掌握轄內申請補助之情形。
七、教育部完成審查作業後,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。
八、檢送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要點(如附件1)、找補助 Q&A(如附件2)及操作手冊(如附件3)各1份。
九、本平臺相關事宜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承 辦人陳小姐。電話:02-7736-6717。